实践“钉钉+”模式提升综合执法效能
“钉钉”作为一款扁平化、高效率、低成本的智能移动办公平台,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、构建和谐执法关系、保障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。今年以来,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和实践“钉钉+”工作模式,强势推动“三改一拆”、综合执法平台建设、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有序展开。
一
基本情况为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执行力,实现综合执法工作流程再造,创新服务群众模式,深入推进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今年以来,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探索推行钉钉平台运用,建立健全体系完整、责任明确、高效顺畅、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模式,制定了《关于开展“守纪律讲规矩、转作风提效能”争做钉钉能手活动方案》,印发了《钉钉简易使用手册》,并邀请阿里巴巴钉钉系统开发团队进行专项业务培训。截至6月底,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00余名执法人员(含协管人员)均已注册并实践运用“钉钉”;建成“三改一拆”、综合执法平台建设、市容督查、城区夜市烧烤摊、早餐服务沟通等各类钉钉群54个,把各类管理对象直接吸纳进“钉钉工作群”,通过“钉钉+”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300余起,开展专项行动185次,且无一件投诉,群众满意率达98.8%。
二
主要做法1“钉钉+政务”实现行政效率“再提升”。
一是活动牵引浓氛围,一个声音传到底。全力营造“会用钉钉、乐用钉钉、善用钉钉”的浓厚氛围,围绕“守纪律讲规矩、转作风提效能”主题,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争做钉钉能手活动,开辟活动专栏,并作为“一把手”工程来实施,逐一明确各阶段、各领域、各条块工作重点,钉住5大钉钉应用,把牢上传、浏览、交办、督办、反馈5大环节,实现全局在岗在聘人员钉钉软件下载、注册、激活和使用4个100%。
二是全员使用强规范,一把尺子量到底。加强与阿里巴巴钉钉服务团队的无缝对接,在构建“横向囊括所有业务处室,纵向衔接班子成员和一线队员”体系基础上,突出“以上率下、同步联动、综合应用”导向,先后开展5轮测试,探索提炼出“以新带老”、“图文+视频”、“集训+答疑”、“菜单式+条目式”等钉钉普及推广模式,制定完善了《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钉钉工作平台实务操作指南》等配套机制。在督查推进和信息发布把关方面,江山市在建立4类钉钉督查群的基础上,专门出台了《政务钉钉工作平台使用规范》。
三是流程再造锁闭环,一张蓝图绘到底。以筑牢“守纪律、讲规矩、转作风、提效能”队伍根基为重点,结合钉钉工作平台使用实际,提炼总结出涵盖组织领导、学习教育、议事决策、人事党建、后勤保障、审计监督等6大领域88项行政执法SOP工作流程,建立健全了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“政策服务钉钉直通车”,探索形成了“实时交办、限期反馈”和“线上受理、线下办理”等一批工作流程规范。
2“钉钉+网格”实现队伍建设“全覆盖”。
一是线下细分网格,推进执法力量下沉。以市局四个直属分局为试点,将每个分局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大网格、大网格下建小网格,每个小网格由一名执法队员担任网格长,并配备1-2名协管员。真正把城市管理、违建巡查、城管老娘舅等工作打包下沉到网格,逐步形成“上面千条线、基层一张网”的工作格局。对新录用的执法队员进行重新分配,全部下沉到基层执法大队,深入到一线网格之中,通过“新老搭配、以老带新”,做到“人在网中走,事在格中办”。
二是线上扁平化管理,提高执法效率。利用钉钉平台中消息、DING等功能,打破队伍管理中的多层级关系,实现一线执法队员信息可直接反馈到管理层,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将指令直接传递到一线队员,减少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失真,优化队伍执行力。今年以来,通过钉钉平台,第一时间派遣处置各类投诉1800余起,解决问题时间平均缩短2小时左右,提速近25%,逐步形成“钉钉互通信息、即时解决问题、现场核查反馈”的闭合式工作流程。
三“钉钉+执法”实现市容环境“无死角”。
一是形成信息共享。建立市容巡查、市容督查钉钉群,每日上传市容实时巡查情况,定期公布督查通报,每月汇总各重点区域、重点路段市容秩序,明确下个月市容管理的重点,实现城市管理信息数据共享、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。目前,已在钉钉发布各类督查通报53期。
二是建立联动处置。借力“钉钉+”平台,形成“整体联动、部门协作、快速反应、责任落实”的城市管理体系,逐步实现各种城市管理顽症和违法事件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处理。4月初,衢江区住建、执法、交警等部门联动,借助钉钉平台中的公告、视频电话等功能就城区停车泊位划定、停车场所增设等问题展开讨论,对城区排查出的594个处设置不够合理的停车泊位形成整治方案,并利用钉盘对城区全部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建档立册。
三是实现快捷高效。充分利用钉钉平台中的签到、“DING”、日报等功能,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市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。如在近期开展的“道乱占”专项整治行动中,柯城区使用钉钉系统,从任务部署、排查摸底到集中整治仅用时7天,共劝导占道经营300余起,劝离人行道违法停车200余起、处罚35起,没收户外可移动落地广告(招牌)20余个,清除非法户外广告、横幅40余条,清理占道堆放建筑垃圾3处及道路私接缓坡5处。
四“钉钉+服务”实现联系群众“零距离”。
一是创新服务模式。通过“钉钉+”平台建立各类城市管理业主群,如“三改一拆”、夜市烧烤摊群、早餐经营户群等,定期上传相关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要求,同时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,通过相互监督相互沟通,有效推动城市管理人人参与、人人管理格局的形成。截止目前,在钉钉平台上推送各类法律知识46期,解答各类群众问题500余条。
二是提升服务质量。利用钉钉日志功能,建立“日巡查、周碰头、月小结”制度,使执法、社区、物业、居民之间信息快速互通,居民需求可第一时间反馈到执法和社区,执法队员能有效掌握群众诉求,真正做到关口前移、重心下沉,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、上门服务。
三是形成区域共管合力。通过党员执法干部进社区形式,中队长兼任社区主任助理,建立“联治共管”钉钉群,逐步形成“分局集中领导、大队区块负责、网格主动作为、社区联动管理”格局。今年以来,衢江分局已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进社区、小区、学校等宣传活动7次,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,服务群众4000余人。
三
初步成效
通过“钉钉+”工作模式,强化共建共管机制,延伸执法触角,拓展综合执法领域,加大城市管理力度,进一步加强执法与群众、执法与部门的沟通、理解与协调,将许多矛盾解决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时刻体现“执法为民”的宗旨。
(一)架起了交流沟通新桥梁。利用钉钉平台,及时解答群众投诉、咨询,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构建了一个无障碍零时差的“钉钉”服务渠道,并及时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融洽了综合执法与广大群众的关系。此举不仅架起城市管理双方的新桥梁,也促进了部门之间、执法对象之间的交流。
(二)优化了服务群众新举措。“城市管理、人人有责”,群众是城市的主人。近半年来,通过“钉钉”载体,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,增强了群众自我监督的力度,形成了群策群力、齐抓共管的局面。通过“钉钉+网格”工作模式,进一步完善“便民服务”措施,真正实现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(三)提升了执法队伍新形象。钉钉平台不仅便捷了执法,更是加深了相互理解、相互监督,提升自我、完善自我。通过执法队员深入基层、贴近群众来达到规范高效、为民解忧的目的,从而能更进一步构建良好外部环境、提升自身形象、打造成一支精品综合执法队伍。
四
下步工作
一探索OTO执法新举措,打造“移动式”综合执法。
OTO,即Online to Offline,是将线下与线上相结合,让互联网成为解决问题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。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“钉钉+”作用,将进一步整合钉钉、微信、QQ、公文交换系统等互联网工具,从内部到外部,从线上到线下,精细化建立钉钉内部工作群及管理服务对象的微信工作群,全方位打造综合执法OTO模式。比如在深化“城管老娘舅”工作时,聘请驻地所在街道、社区内热心的老同志、老干部担当“城管老娘舅”,建立有效地工作联系机制,运用“721工作法”,化解城市管理领域的群众纠纷和争议。通过网格员、数字城管采集员、社会各界等,将发现的问题以图片和文字说明的形式发到群里,通知辖区执法队员即时到位、处理并反馈,逐步形成集中管理、实时监督、信息共享、随时调配的全新城市管理模式。
二瞄准重点精准对接,建立“嵌入式”综合执法。
面对“三改一拆”、综合执法平台建设、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、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重点工作,要求我们必须在服务大局中找准结合点、在推动工作中抓住关键点、在真抓实干中彰显创新点。为此,要将执法队员嵌入到街道(乡镇)、社区,自觉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校对表,找准定位,精确对接,切实将综合执法工作与基层所需紧密有机结合起来。通过深入推广运用“钉钉+”,明确工作责任主体,提出具体方案,制定时间表、任务书、路线图,畅通推进工作的“管道”,打通抓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;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,坚持寓管理于协商之中,以劝导教育不是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,让管理对象自觉接受执法要求;加强与部门、群众的线上交流与线下沟通,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自我管理。
三扩展钉钉黏性功能,实现“一站式”综合执法。
整合政务信息资源,加快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。遵循“格”为基础单元,“网”为组合管理的思路,推行“一网多格”、“一网多员”、“一格专员”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。组建 “综合执法联合体”,整合全市执法力量,组成分工合理、资源共享、互为补充的一体化综合执法联合体,将数字城管中心、城管通、处置通等APP融入到钉钉,建立实时感知、信息综合、互联互通、智能分析“四位一体”综合智慧管理平台,做到“一站式”服务,实现“指尖上的城管”。运用综合智慧管理平台,与全市所有监控点实现联网对接和信息交换,建立一套从标准到程序、从外部监督到系统监管的完整体系,每一名行政执法人员、每一次行政执法行为都在系统上留痕、可追溯,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全透明、全公开和全监督,确保行政执法监督不缺位、不越位和不错位。(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局 供稿 编辑 张婷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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